拓日新能: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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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6-026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5月26日下午

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文军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选举谢文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四届监事会

任期一致。

谢文军先生简历见刊登于2016年4月28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监事苏孝

亮先生,谢文军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

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

要内容详见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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