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6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纪律处分决定
举行公开致歉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亚科技”)关于就深圳证
券交易所给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纪律处分决定举行公开致歉会,主要内容如下:
(一) 纪律处分决定书主要内容:
一、金亚科技实际控制人周旭辉 2015 年期初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
额 17757.04 万元。
二、金亚科技在 2015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
正与追溯调整的公告》中对 201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相
关财务数据,导致更正前后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净资产的变动幅度超
过 50%,且未分配利润差异金额达 30761.49 万元、净资产差异金额达 31433.13
万元,净利润差异金额达 1931.11 万元。金亚科技 2016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关
于自查报告的公告》对上述调整作了进一步补充说明。金亚科技 2016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2015 年年度报告》再次追溯调整了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其中调
减资产总额 32896.03 万元、调减净资产 32499.98 万元、调减净利润 2485.97 万
元。
三、金亚科技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情节严重。
金亚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规定和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2.1.4 条、第 7.1.5 条相关规定。
金亚科技实际控制人周旭辉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第 3.1.7 条规定和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第 4.2.3 条、第 4.2.9 条规定,对金亚科技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金亚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海龙,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何苗, 独立董事陈宏,
时任董事罗进,时任独立董事陈维亮、周良超,时任监事曾兴勇、张世杰、刘志
宏,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丁勇和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规定,对
金亚科技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第 16.2 条、第 16.3 条和第 16.4 条及《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第四
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
定:
一、对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旭辉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海龙,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何
苗,独立董事陈宏,时任董事罗进,时任独立董事陈维亮、周良超,时任监事曾
兴勇、张世杰、刘志宏,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丁勇和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对于上述事项向全体投资者郑重道歉。
(二) 公开致歉会具体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采取网络方式召开公开致歉会,具体安排如下:
1、 公司定于 2016 年 6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开致歉会。
2、 本次公开致歉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
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公开致歉会。
3、 出席本次公开致歉会的人员有: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先生、董事长董昱坤
先生、总经理殷建勇先生、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何苗女士、副总经理王海龙先
生、监事熊玲、财务负责人付立中先生、原财务负责人丁勇和先生。
感谢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本次公开致歉会。
特此公告!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