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ST冀装 公告编号:2016-27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履行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
向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全资子公
司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机械”)转让唐山盾石
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盾石机械”)全部股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
[2013]55 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征询
冀东集团意见,冀东集团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豁免履行其与本次股权转让
相关的承诺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在 2011 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盾石机械做出了以下承诺:
1.关于盾石机械搬迁的承诺
根据《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
方式的实施意见》(唐发[2010]10 号),盾石机械被列入唐山市城区搬迁改造
企业范围。根据 2010 年 7 月 6 日唐山市城区企业“退二进三”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市退二进三办[2010]2 号《关于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有关事
宜的通知》,盾石机械将由现厂址搬迁至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园区,盾石机械
在新建厂房建成并达到生产条件前,继续在现有厂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退二
进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对盾石机械强制拆迁。
冀东集团承诺:①冀东集团将继续承担并尽快推进曹妃甸厂房的后续建设工
作。②冀东集团将积极办理曹妃甸厂房的土地权证及建设工程所有的审批手续,
并承诺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及盾石机械提出相关要求之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以
经唐陶股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适当方式和公允的价格转让给盾石机
械。③在盾石机械未来搬迁之时,如因土地收储、房产及附着物拆除、机械设备
拆除以及搬迁等原因给盾石机械造成的任何费用或损失,在政府提供补偿不能弥
补盾石机械的实际损失时,由冀东集团负责全额补偿。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本承诺①②涉及的曹妃甸厂房的后续建设已
经完成、项目涉及的土地房产项目用地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工程建设审批手
续已办理。关于承诺③,盾石机械尚未搬迁,冀东集团未违背相关承诺。
2.关于盾石机械无偿使用“盾石”商标的承诺
盾石机械目前无偿使用冀东集团拥有的“盾石”商标,冀东集团承诺:此次
冀东集团与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得到监
管部门的批准并最终得以成功实施,则冀东集团将继续授权盾石机械无偿使用前
述“盾石”商标,直至下列情况发生:①冀东集团不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②在冀东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上市公司转让盾石机械股权的;③在
冀东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上市公司向冀东集团购买前述商标所有权
的。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冀东集团未违背相关承诺。
二、豁免履行承诺的原因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拟向公司关联方冀东机械转
让公司全资子公司盾石机械全部股权。
此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全资子公司冀东机械持有盾石
机械全部股权,公司不再持有盾石机械股权,盾石机械搬迁和“盾石”商标的使
用不会对公司产生影响。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冀东集团特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豁免“关于盾石机械搬迁的承诺”和“关于盾石机械无偿使用“盾石”商
标的承诺”。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申请豁免控股股东履行
上述有关的事项需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公司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
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及豁免此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控股股
东承诺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公司关联方转让
全资子公司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及豁免此次关联交易所涉
及的控股股东承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股东大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
1.冀东装备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冀东装备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