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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瑞华专函字【2016】63050001 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向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明胶公司”)
下发的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 84 号《关于对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的年
报问询函》(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 2 个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关于《年报问询函》中提出的“公司编制的《上市公司 2015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未包含公司向河南省焦作金箭
实业总公司拆借 3106.41 万元交易事项,请公司对相关表格内容进行补充,并
对表格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会计师对上述表格补充发表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 年 1 月 9 日修订的《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21 号—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第四条 填报注意事项(9)其它关联
资金往来除非经营性占用外,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其它关联方的其
它资金往来应当在“其它关联资金往来”中反映,但只需填写上市公司向其提供
资金的情况。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其他关联方其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的,无需
在汇总表中反映。
我们认为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上市公司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的《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21 号—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二、关于《年报问询函》中提出报告期,公司计提了 1869.67 万元的存货
跌价损失以及 1978.40 万元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请公司说明计提减值损失的
存货及固定资产的具体内容、减值原因、减值依据、减值金额计算过程及合理性,
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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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1、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主要包括明胶、胶原蛋白肠衣,计提明细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名称 计提减值的准备的金额
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 157.90
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 34.24
河南省焦作金箭明胶有限责任公司 343.18
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 128.26
柳州市宏升胶原蛋白肠衣有限公司 1,206.09
合 计 1,869.67
2、报告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河南省焦作金箭明胶 青海明诺胶囊 青海明杏生物 合计
类别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471.71 235.35 643.04 1350.10
机器设备 164.44 103.30 348.65 616.39
运输设备 5.17 5.17
电子设备等 6.74 6.74
合 计 648.06 338.65 991.69 1978.40
3、报告期计提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原因、减值依据、减值金额计算过程及
合理性
(1)关于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青海明胶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明诺胶囊有限
公司、柳州市宏升胶原蛋白肠衣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
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因受环保、市场等影响,上述生产企业进行了一定的限产,
由此影响了产能的释放,导致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同时,公司对部
分产品的标准进行了调整,部分因质量原因导致降级的产品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期末存货的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当
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
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年末时青海明胶公司及子公司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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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预计售价-预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确定可变现净值,与存货成本进行比较,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关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子公司青海明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受市场原因已停产;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
司本期将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的 8 条硬胶囊生产线搬迁至生物产业园区,使原
有资产闲置;河南省焦作金箭明胶有限责任公司面临较大的环保技术提升成本,
在其现有财务状况条件下,不具备改造提升的条件,已无法正常生产,造成固定
资产闲置,故判断其存在减值迹象。上述相关固定资产由青海明胶公司聘请具有
证券评估资格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万隆评报字(2016)
第 1083 号、万隆评报字(2016)第 1084 号、万隆评报字(2016)第 1111 号
评估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上述计提的减值准备,会计师检查了公司计提减值的审批程序,查看了
减值资产、收集审核减值计提的相关资料、复核减值计提依据、重新计算等主
要审计程序,我们认为青海明胶公司计提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减值合理、依据充
分。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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