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衡药业: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8 17: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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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6-100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 732,807,45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5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

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

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转增 732,807,450 股。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5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32,807,45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198,422,35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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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6 月 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782 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

2 08*****173 YU 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CORPORATION

3 08*****174 ORIENTAL KEYSTONE INVESTMENT LIMITED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6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6 月 3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3,142,062 3.16% 46,284,124 69,426,186 3.16%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23,022,062 3.14% 46,044,124 69,066,186 3.14%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 0.00% 0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23,022,062 3.14% 46,044,124 69,066,186 3.14%

4、外资持股 120,000 0.02% 240,000 360,000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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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120,000 0.02% 240,000 360,000 0.0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09,665,388 96.84% 1,419,330,776 2,128,996,164 96.84%

1、人民币普通股 709,665,388 96.84% 1,419,330,776 2,128,996,164 96.8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732,807,450 100.00% 1,465,614,900 2,198,422,35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198,422,35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31 元。

八、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 B 区裕华路融慧园 28 号楼;

2、咨询联系人:国磊峰、刘月寅;

3、咨询电话:010-80479607;

4、传真电话:010-68002438-607。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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