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6-02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实施
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4.50
元/股调整为14.08元/股,相应将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4,137万股(含4,137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4,261万股(含4,261万股)。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简述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浙江海利得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
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再次修订浙江海利得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为不低于14.50元/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4,137万股(含4,137万股)。根
据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6年5月11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449,770,5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20 元(含税);公司 2015 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6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24 日。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5 月 24 日实施完毕。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的具体内容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约定的计算方式,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
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由不低于14.50元/股调整为
不低于14.08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P1=(P0-D)/(1+N)=(14.50-0.42)/(1+0)=14.08
元/股。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每
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由不
超过4,137万股(含4,137万股)调整为不超过4,261万股(含4,261万股),具
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发行价格=60,000万
元÷14.08元/股≈4,261万股。
根据公司与高王伟先生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高王伟先生拟以现金方式出
资6,0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3万股的股份。因前述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调整,高王伟先生拟以现金方式出资6,000万元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413万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426万股。具体发行价格
将在本次发行获得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
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高王伟先生接受公司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
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