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5-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涂装车间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此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70万元投资建设

涂装车间项目,有利于满足公司在产品涂装工艺和质量方面不断提升的需求,有

效的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同时还能较好的提升工作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规定。与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70万元投资建设涂装车间项目。

二、关于增补张本照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根据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张本照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因此我们同意增补

张本照先生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1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以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

贸易融资产品等各类融资业务。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

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向招商银行申请人民币

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

务的快速布局实施,将对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意义。公司已

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招商银

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独立董事:赵惠芳、潘立生、杨辉

2016年5月27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美亚光电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