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独 立 意 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计皓、蔡阳、杨清、景跃武、孙浩、丁国琪、俞波、余庆兵、居
学成个人履历和就有关问题向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推选计皓、蔡阳、杨清、景跃武、孙浩、丁国琪、俞波、余庆兵、居学
成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3、经了解计皓、蔡阳、杨清、景跃武、孙浩、丁国琪、俞波、余庆兵、居
学成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
的发展。
4、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提名计皓、蔡阳、杨清、
景跃武、孙浩、丁国琪、俞波、余庆兵、居学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其中提名俞波、余庆兵、居学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黄曼行 韩洪灵 张立民
2016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