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16-018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高纳”或“公司”)于
2016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
2015年末总股本320,397,1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8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25,631,773.52元;同时,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320,397,169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96,119,151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416,516,32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原
因,截至2016年5月10日公司总股本由2015年12月31日的320,397,169股增至
322,265,986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
修订)》及股权激励相关业务的有关规定,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
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322,265,9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9536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982603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6年5月19日实施完毕。
由于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18,385,135股,
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418,385,135元。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营业执照及《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
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31798.2231万元”修改为“注册资本41838.5135
万元”;
2、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798.2231万元”修改为“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838.5135万元”;
3、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1,798.2231万股,全部为普通
股”修改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1,838.513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备查文件:
1、《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