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议案及尽职调查后,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陆振学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陆振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限制担
任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
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同意聘任陆振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顾国兴
郑洪涛
唐海燕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