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5-27 1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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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集中有效资源专注发展轨道交通产业等新

兴产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缓解公司短期融资压力,降低财

务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二、关于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定价遵循了

公允、合理原则。上述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对该事项

无异议。

三、关于预计发生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发生关联担保的

议案》,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控股股

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愿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未收取公司任何保

费。上述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

(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 俭 李双海 王 砾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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