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0.72元/股调整为不低于5.34元/
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09,141,700股(含)调整为不超
过219,101,123股(含)。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
月1日、2016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4日
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01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公司2015年度拟以公司总股本662,175,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3,108,750元,每10股送红股
1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
2016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7日。鉴于公司
已实施完毕上述分红派息方案,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上限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底价调整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调整为
不低于5.34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 ÷2=(10.72元/股
-0.05元/股) ÷2=5.34元/股。
(二)发行数量上限调整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调整为
不超过219,101,123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117,000万元÷5.34元/股=219,101,123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