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承德南江股份有
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真研究,现对聘任高管发
表以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所聘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其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陈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曹国华 郭蕙宾 张志勇
2016 年 5 月 26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