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双塔食品
股票代码:002481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4-15室
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4-15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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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关全体成员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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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双塔食品股票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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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金都投资 指 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双塔食品/上市公司
指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壹元整的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2016年5月25日,金都投资减持双塔食品股票14,000,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之行为
本报告书 指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准则15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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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 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 4-1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丽霞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08 年 1 月 29 日
营业期限 2008 年 1 月 29 日至 2029 年 1 月 29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70685200000576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
经营范围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税务登记证号码 659001672203388
通讯地址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 4-15 室
邮政编码 832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长期 其他国家或地 其他公司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居住地 区居留权 兼职情况
杨丽霞 女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山东省招远市 无 无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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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补充流动资金,优化持股结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 月 14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73,356,000 股股票,金都投资持有双
塔食品股份比例由 17.30%稀释至 14.79%。
金都投资分别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2015 年 5 月 28 日、2016 年 5 月 2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 7,000,000 股(转增股本后
17,500,000 股)、3,000,000 股(转增股本后 7,500,000 股)、14,000,000 股,合
计减持 3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9%。上述交易完成前,金都投资持有
双塔食品股份为 186,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9%。交易完成后,金都投
资持有双塔食品股份为 147,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由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和上述大宗交易减持,导致金都投资直接持股比例由原
来的 17.30%降低至 11.70%。
三、其他事项
2016年4月25日,金都投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签订股票
质押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8,500,000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远支行,质押期限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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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都投资持有公司股票共计147,840,000股,其中
58,5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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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双塔食品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
二、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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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杨丽霞
日期: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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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招远市君兴投资管理中心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
股票简称 双塔食品 股票代码 002481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路37号4-15室
增加□ 减少(数量发生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持股比例降低)□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公司发行新股、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导致
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86,840,000(股) 持股比例: 14.79%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39,000,000股 变动比例: 减少3.09%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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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杨丽霞
日期: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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