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农机:关于实际控制人解除股份质押及新质押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6 18: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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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农机 编号:2016-042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解除股份质押及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新明先生的通知,王新明先生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玉

林支行的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时,王新明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股票质押

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沙支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解除质押 本次解除质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股数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日期 日期

致行动人 (万股) 股份比例

2015 年 4 2016 年 4 月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王新明 是 500 10.01%

月 27 日 25 日 公司成都玉林支行

合计 - 500 - - - 10.01%

二、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

是否为第一 质押股 除质押

质押开始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数(万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 用途

日期

致行动人 股) 持股份

比例

2016 年 4 办理解除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个人融

王新明 是 500 10.01%

月 25 日 押登记日 公司成都金沙支行 资需要

合计 - 500 - - - 10.01% -

1

本次股票质押不影响王新明先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所质押股票的表决权

及投票权不发生转移。

截止本公告日,王新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49,932,824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3.13%。本次质押股份 5,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10.01%,占

公司总股本的 1.31%。王新明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44,000,000 股,占其持有

公司股份的 88.12%,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7%。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26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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