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南
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尔康制药”)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就尔康制药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进行审慎尽职调查,发
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情况及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08 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16,414,435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7.18 元,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4.64,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0,933,161.58 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939,066,833.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2-46 号《验资报告》。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年产 1000 亿粒淀粉植物空心胶囊与年
250,580.44 193,906.68
产 3 万吨改性淀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年产 1000 亿粒淀粉植物空心胶囊与年产 3
万吨改性淀粉”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募集资金拟投 累计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资总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年产 1,000 亿粒淀粉植物空心胶囊与年产
193,906.68 63,086.01 32.53%
3 万吨改性淀粉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情况及影响
(一)本次变更的情况概述
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 亿粒淀粉植物空心胶囊与年产 3
万吨改性淀粉”实施主体由“湖南尔康(柬埔寨)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拟新设
立的全资孙公司“尔康生物淀粉有限公司”。
(二)本次变更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规划,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进
行变更,本次变更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有效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变更的影响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不涉及技术方案、实施内容
等要素的变更,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更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及合理布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规划。
(四)本次变更的风险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后,本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首次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提示的风险仍然相同,不存在新增风险和不可控不确
定性因素。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
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
本次变更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以及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李 锋
___________________
张 亮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