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16-034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6年5月19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6年5月19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距
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3,264,85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
派2.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
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
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3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1*****832 崔健
2 00*****089 王锐
3 01*****271 胡亚军
4 00*****354 陈一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5月24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2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公司股本变动。
五、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2、咨询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6号甲
3、咨询联系人:王辉 张燕
4、咨询电话:0532-8367 6959 传真电话:0532-8367 685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