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6027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大香格里拉航空旅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5 月 26 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
方”)、云南环球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环球航空”或“乙方”)、云南
富达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富达租赁”或“丙方”)签订了《大香格里拉航
空旅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签订情况如下:
一、《大香格里拉航空旅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各方同意通过签订本协议作为一致行动人,联合开发丽江及滇川藏大香
格里拉区域空中观光游览市场,并同意通过股权重组方式,改组乙方现有的平台
“丽江通用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航投”)作为三方合资的平台
公司,合作开展丽江及周边区域空中观光游览业务。
各方投资丽航投股权比例为:40%(丽江旅游),30%(环球航空),30%(富
达租赁)。自签订本协议后,合作各方组成合资公司筹备组,开展合资公司股权
重组及丽江玉龙雪山直升机空中游览运营相关准备工作。
2、各方同意,丽航投前期仅作为轻资产的业务平台,收揽丽江地区的通用
航空业务,包括空中游览及一般商业飞行,并通过协议安排交由乙方具体执行。
3、就长期规划而言,各方同意将丽航投打造成未来滇、川、藏大香格里拉
区域直升机和固定翼飞机在空中游览、交通及衍生产业的龙头平台。
(二)各方分工
1、甲方
(1)就景区资源和配套设施的开发和建设提供支持;
(2)就丽航投办理飞行器起降点的建设用地相关事宜提供支持;
(3)对丽航投市场拓展提供支持。
2、乙方
(1)对丽航投的经营管理提供支持;
(2)对航空旅游业务的开发以及航线的运营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直升机空中游览业务的具体执行。
3、丙方
(1)对丽航投的经营管理提供支持;
(2)就丽航投的飞行设备采购以及后续相关建设事宜提供融资保障。
(三)特别约定
1、各方之间的关系是紧密合作伙伴关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
在没有取得其他各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直接或间接地与第三方开展与本协
议内容相竞争的业务。
2、当任何一方因业务调整或股权变更而可能出现影响本合作协议内容发生
改变的情况时,该方需提前书面告知其他各方,并与其他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其他各方有优先购买该方股权的权利。
二、协议相关方介绍
1、云南环球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云南环球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21 日,注册资本 6,750 万
元,法定代表人:杨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迎海路听涛雅苑小区茶花苑 A1 号,
经营范围:甲类:直升机外载货飞行、人工降水、航空探矿、空中游览、私用或
商用飞机驾驶执照培训、航空器代管业务。乙类:航空摄影、空中广告、气象探
测、科学实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丙类:飞机播种、空中施肥、空中喷洒植
物生长调节剂、空中除草、防止农林业病虫害、草原灭鼠、防治卫生害虫、航空
护体、空中拍照。
2、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
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7 月 14 日,注册资本:美元 1000 万
元整,法定代表人:穆辉,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都市名园 A 座
2205 室,经营范围:经营建筑、工程机械和设备、通讯设备、矿山机械设备、
一般通用生产设备、旅游服务设备、医疗设备、运输工具(不包括载人汽车)等
租赁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丽江通用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丽江通用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法定代表人:
杨斌,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无线电管委会大楼 1 号,注册资本:人
民币 5,000 万元,经营范围:通用航空产业投资及开发、管理(依法需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丽航投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
三、框架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低空飞行政策的逐步放开,尤其是 2016 年 5 月 17 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大力鼓励通用航空与旅游结合发展,《意见》提出 “到 2020 年,建成 500 个以
上通用机场,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拥有通用机场或兼顾通用航空服务的运输机
场,覆盖农产品主产区、主要林区、50%以上的 5A 级旅游景区”的目标,为空中
游览和短途交通与景区资源的结合带来了巨大的机会。本协议的签订有助于公司
与环球航空、富达租赁合作开展丽江及周边区域空中观光游览业务,若项目成功
实施,将丰富景区的游客体验,促进景区产品组合多样化,延伸公司的产业链,
并能满足高端游客个性化、多样化、订单化、定制化等多样性需求,进而推动丽
江及滇川藏大香格里拉区域空中观光游览产业发展,为公司“立足丽江,辐射滇
西北及云南,延伸拓展滇川藏大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圈,放眼国内知名旅游目的
地”的发展战略落地实施奠定基础。协议涉及的公司出资金额最多不超过 2,000
万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短期经营业绩影响不大。
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存在的风险:
1、本协议的签署仅代表三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具有不
确定性。
2、对于公司而言,航空旅游属于新业务,缺乏相关的运营经验,公司将遵
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增加投资,降低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大香格里拉航空旅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