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金盾股
份”)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互联网行业相关资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300411)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上午
开市起临时停牌(详见 2016 年 4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 2016-027);并于 2016 年 5 月 5 日、5 月 12 日和 5 月 19 日,分别
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8、2016-030、
2016-033)。
自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已聘请本次交易所需的中介机构,抓紧对标的资产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各项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准备工作量大,需要较长的准
备时间,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工作程序较为复杂,公司及相关各方仍需对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细节进行进一步论证、完善,相关工作的完成仍需要较长时间。
因此,上市公司无法在原定的 2016 年 5 月 26 日之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并且申请公司股票复牌。为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复牌。若逾期
未能披露重组相关内容,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展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延期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方将尽快完成各项工作。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
日发布一次事项进展公告。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停牌期间,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