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 2016-37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下午
5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赵宁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人。独立董事就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
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一年
期人民币 1.5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
公司 2016 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在净新增贷款总额 10 亿元额度内贷款及担保进行
审批。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金钰)拟向东莞
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东莞信托)申请人民币 1.5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12 个
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与东莞信托拟签订的合同,东莞信托(贷款人)将
在相关担保措施落实后,根据深圳东方金钰的提款申请向其发放贷款。
贷款具体事项如下: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1.5 亿元
2、借款期限:12 个月
3、借款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
4、借款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结息方式: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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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担保方式:
①深圳东方金钰拟以其持有的位于深圳万科壹海城四区项目的 4 栋 101 号
房、102 号房为该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②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③赵宁个人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④赵美英个人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⑤王瑛琰个人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贷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
钰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6-38 号)。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以其持有的房产为该贷款
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
公司 2016 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在净新增贷款总额 10 亿元额度内贷款及担保进行
审批。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金钰)拟向东莞
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东莞信托)申请人民币 1.5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12 个
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同意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拟以其持有的位于深圳万科壹海城四区项
目的 4 栋 101 号房、102 号房为该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深圳东方金钰本次贷款在
2016 年度净新增 10 亿元贷款及担保额度内,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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