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 2016-022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涉及诉
讼进展公告》(临 2016-021)(原公告),因工作人员疏忽,原公告中出现部分错
误内容,现对原公告中部分披露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原公告内容
第二部分:目前进展情况
2016 年 5 月 24 日,公司收到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安市民商初
字第 62 号、63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2、判决生效时间:2016 年 3 月 7 日。
3、限被告容光矿业在本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偿还原告公司借款本金 1200 万元、
3000 万元,共计 3200 万元。
二、更正后内容
第二部分:目前进展情况
2016 年 5 月 24 日,公司收到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安市民商初
字第 62 号、63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2、限被告容光矿业在本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偿还原告公司借款本金 1200 万元、
2000 万元,共计 3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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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到《民事判决书》时间: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收到《民事判决书》,
容光矿业于 2016 年 3 月 20 日收到《民事判决书》。
容光矿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未向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未上
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鉴于上述判决已支持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公司对上述判决不予上诉。
三、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
便表示歉意,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内部审核校验,预防类似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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