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6-029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2016年5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审议《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此,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拟进行变更,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需相应的对本公司《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做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 65 号,邮政编码:518109。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它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邮政编码:518105。
《公司章程》其余内容维持不变。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有权审批
机关办理《章程》备案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