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一科技: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5 17: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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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光一科技 公告编码 2016-032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年5月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披露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

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1,221,84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持有

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现金 0.2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

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3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1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88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08*****565 湖北乾瀚投资有限公司

3 01*****993 龙昌明

4 01*****967 任昌兆

5 01*****312 熊 珂

6 00*****074 王海俊

7 00*****155 戴晓东

8 01*****804 邱卫东

9 01*****300 朱云飞

3、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公司股本变动。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润麒路86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李盛春、杨岚

咨询电话:025-68531928

传 真:025-68531868

六、备查文件

1、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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