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股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6 17: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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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1,542,41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42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38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

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分 红 前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001,542,415 股 , 分 红 后 总 股 本 增 至

1,201,850,898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6 月 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66 刘年新

2 08*****533 新疆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5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5

月 3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6 月 1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行 送 其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 股 他

一、有限售条

240,241,684 23.99% 48,048,337 48,048,337 288,290,021 23.99%

件股份

02、股权激励

7,682,203 0.77% 1,536,441 1,536,441 9,218,644 0.77%

限售股

04、高管股份 232,559,481 23.22% 46,511,896 46,511,896 279,071,377 23.22%

二、无限售条

761,300,731 76.01% 152,260,146 152,260,146 913,560,877 76.01%

件股份

1、人民币普

761,300,731 76.01% 152,260,146 152,260,146 913,560,877 76.01%

通股

三、股份总数 1,001,542,415 100.00% 200,308,483 200,308,483 1,201,850,898 100.00%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股 1,201,850,898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30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 17 号

咨询联系人: 李庆平、简金英

咨询电话:0755-29999999-233

传真电话:0755-82264026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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