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6-30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757 号)
(“《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各中介机构积极就相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落实。
由于相关方对有关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落实,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公司经
与中介机构审慎协商,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回复,回复时间延期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公司和中介机构将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并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向中
国证监会上报关于《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