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6-040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拉萨瑞鸿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鸿投资”)通知,瑞鸿投资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
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初始质 解除质押 本次解除
股东 第一大 押股数 股数(万 质押开始日期 解除质押日期 质权人 质押占其
名称 股东及 (万 股) 所持股份
致行动 股) 比例
人
1250 3750 2015 年 8 月 31 2016 年 5 月 23 金元证 11.26%
日 日 券股份
瑞鸿 是 1250 3750 2015 年 9 月 22 2016 年 5 月 23 有限公 11.26%
投资 日 日 司
2120 6360 2015 年 11 月 24 2015 年 5 月 18 19.09%
日 日
合计 - 4620 13860 - - - 41.60%
(注: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实施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转增 20 股。原公告质押股份数量已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股份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 日、2015 年 9 月 29 日及 2015 年 12
月 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
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4)、(公告编号:
2015-080)、(公告编号:2015-0100)。
2、股东股份再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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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是否为第 质押股 本次质
股东名称 一大股东 数(万 质押开始日期 质押到期日期 质权人 押占其
及致行动 股) 所持股 用途
人 份比例
4570 2016 年 5 月 17 2018 年 8 月 20 金元证 13.72% 融资
瑞鸿投资 是 日 日 券股份
4390 2016 月 5 月 19 2018 年 8 月 20 有限公 13.18% 融资
日 日 司
合计 - 8960 - - - 26.90% -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瑞鸿投资持有公司 333,179,37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68%,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 119,600,000 股(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盐城
中汇支行的 1000 万股股份在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为 3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6.04%,占瑞鸿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5.90%。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主要事项已实施完毕,瑞鸿投资已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公司
与瑞鸿投资和纳贤投资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雅百特 2015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为 25,500 万元、36,100 万元、47,600 万元。雅百特在补偿
期间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数的,由瑞鸿投资和纳贤投资分别向上市公司进
行股份补偿,即由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注销
该部分回购股份。
公司股东瑞鸿投资上述股权质押,将可能影响瑞鸿投资在上述相关协议项下业绩补
偿承诺的履约能力,并可能因此损害公司及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届时,瑞鸿投资需就已
设定质押的全部或部分股票征得质押权人同意解除股票质押后,再相应履行股份补偿义
务。上述潜在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注意。
鉴于上述风险,公司也作了相关风险防范措施:1、本次重组后山东雅百特科技有
限公司运营状况良好且持续发展,2015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其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可
能性极低。瑞鸿投资有充分理由和信心完成承诺业绩。2、公司对质押贷款用途进行跟
踪,瑞鸿投资承诺该款项主要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及自身主营业务发展,不用于
其他消费。3、瑞鸿投资、金元证券同意若业绩未完成时可提前赎回全部或部分质押股
份,确保履行股份补偿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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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数据及限售股份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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