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关于子公司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5 16: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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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7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云南美

森源林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森源林产”)、广西金秀松源林产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秀松源”)、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天

龙”)、三惠(福建)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三惠”)已于近日收到子

公司股东对其 2015 年业绩承诺的现金补偿款合计 30,674,611.39 元。子公司股

东关于 2015 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已经履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1、根据公司与云南森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化工”)、美森源

林产、凌清华签订的《关于收购云南美森源林产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之股权收

购协议》之 5.1 款的约定,美森源林产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 1,200

万元,如未达到该承诺的最低限额,森源化工将于审计完成后 30 日内对差额部

分以现金方式向美森源林产予以补足。

2、根据公司与森源化工、金秀松源、凌清华签订的《关于收购广西金秀松

源林产有限公司 60%股权之股权收购协议》之 5.1 款的约定,金秀松源 2015 年

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 600 万元,如未达到该承诺的最低限额,森源化工将于

审计完成后 30 日内对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金秀松源予以补足。

3、根据公司与森源化工、凌清华、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关

于云南林缘林产化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之第三条的约定,云

南天龙 2015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400 万元,如未达到该承诺的最低限额,森源化

工将于审计完成后 30 日内对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林缘林化予以补足。

4、根据公司与陈剑华、福建三惠签订的《关于三惠(福建)工贸有限公司

之合作协议》之第五条的约定,福建三惠 2015 年(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计算)

净利润达到 300 万元,如未达到该承诺,陈剑华将于审计结果确认后 30 日内以

现金方式向福建三惠补足。

二、2015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云

南美森源林产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6]11787 号)、《广西金

秀松源林产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6]11781 号)、《云南天龙林产

化工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6]11786 号)、《三惠(福建)工贸有

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6]11800 号),云南天龙、美森源林产、金秀

松源及福建三惠 2015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项目 承诺业绩目标 实际业绩情况 与承诺差异

美森源林产 2015 年度净利润 12,000,000.00 -2,803,952.63 14,803,952.63

金秀松源 2015 年度净利润 6,000,000.00 -429,692.73 6,429,692.73

云南天龙 2015 年度净利润 4,000,000.00 -213,645.13 4,213,645.13

福建三惠 2015 年度净利润 3,000,000.00 -2,227,320.90 5,227,320.90

合计 25,000,000.00 -5,674,611.39 30,674,611.39

根据审计结果,森源化工应向美森源林产以现金方式支付利润承诺补偿款

14,803,952.63 元、向金秀松源以现金方式支付利润承诺补偿款 6,429,692.73

元、向云南天龙以现金方式支付利润承诺补偿款 4,213,645.13 元;陈剑华应向

福建三惠以现金方式支付利润承诺补偿款 5,227,320.90 元。

三、2015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履行情况

截至 2016 年 5 月 25 日,美森源林产已收到森源化工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业绩

承诺补偿款 14,803,952.63 元;金秀松源已收到森源化工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业绩

承诺补偿款 6,429,692.73 元;云南天龙已收到森源化工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业绩

承诺补偿款 4,213,645.13 元;森源化工关于美森源林产、金秀松源、云南天龙

2015 年度净利润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 2016 年 5 月 25 日,福建三惠已收到陈剑华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业绩承诺

补偿款 5,227,320.90 元,陈剑华关于福建三惠 2015 年度净利润的承诺已履行完

毕。

综上,子公司收到子公司股东以现金方式支付的 2015 年度利润承诺补偿款

合计 30,674,611.39 元,子公司股东对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承诺已全部履行完

毕。

四、业绩承诺补偿履行后的会计处理

美森源林产、金秀松源、云南天龙以及福建三惠收到的 2015 年度业绩承诺

补偿款拟计入资本公积,对公司利润无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公司审计机构年度

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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