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 2016-071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厦华电子 2,617 万股股份、占厦华电子总股本 5%的股份转让于王春芳
完成过户手续,导致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本次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根据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将所持有的本公司2617万股股份过户至王春芳先生户
下的情况(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国有股东股权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
告》),王春芳目前持有本公司2,617万股,持股比例为5%。
王玲玲及其控制的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厦门鑫汇”)、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
司(“北京德昌行”)合计持有上市公司74,121,0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17%。
根据鹰潭市华夏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四通”)与王玲玲签订的《投票权委托协议》,
华夏四通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3,162,204股股份的投票权委托给王玲玲行使,委托投票
权的期限截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终止。
王春芳与王玲玲为兄妹关系,系一致行动人。王春芳、王玲玲、厦门鑫汇、北京德昌行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23,453,272股股份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60%。
原上市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华映光电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
为104,761,9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2%;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原上市公司第一
大表决权股东由华映光电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为王春芳、王玲玲、厦门鑫汇、北京德昌行。
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春芳、王玲玲。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的说明
1. 2016年5月23日,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华映光电”)与嘉兴融仁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融仁”)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映光电拟将其所持厦华电
子72,418,029股股份(占厦华电子总股本的13.84%)协议转让给嘉兴融仁;同日,华映光电、
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华映光电及其一致行动人”)
与厦门鑫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映光电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将其持有厦华电子
32,343,874股股份(占厦华电子总股本的6.18%)协议转让给厦门鑫汇,具体详见同日公告的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待相关审批事项及转让过户完成后,
王春芳、王玲玲、厦门鑫汇、北京德昌行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55,797,146股股份的表决权,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78%。
2.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3.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