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16-028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
意,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监事 3 名,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弘蔚先生主持,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
《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也不存在《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股权
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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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
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具
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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