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6-19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及划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54号《关于核准大连大
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6月以
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1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400,000,000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376,00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6月9日到位,并经中勤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验字【2014】第1021号验资
报告验证。
截止2016年5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151,255,719.34元,募
集资金余额为226,838,187.1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
公司与自然人张少白于2011年11月9日签署了《哈密市亚天商贸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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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因协议合同纠纷,自然人张少白申请辽宁省大连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美贵金属”)的8,400万元(该资金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设立福美贵金属
的注册资本金,根据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对其使用方向进行了延伸监管)
进行了冻结。公司已聘请律师跟进处理上述事项,同时对以上冻结事项向相
关部门提出了异议。
同时,公司由于前期国有改制遗留问题,公司涉及国有身份置换员工因
身份置换安置费用问题及所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事项申请法院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冻结和划扣。身份置换安置费用被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冻结
305.3048万元,公积金费用被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冻结1,150万元,社会
保险费用被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划拨2016.6184万元。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积极处理福美贵金属账户资金被冻结和划拨事
项。同时,为了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及所涉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承诺暂时不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开展大宗贸易业务,待公司同所涉员工就
相关费用协商妥善后另行启动募集资金大宗贸易业务。
我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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