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6-037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55,232,72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00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
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55,232,72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910,465,440
股。
1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6 月 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33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598 曲水信佳科技有限公司
3 01*****189 庞升东
4 01*****649 张淑霞
5 01*****270 包叔平
6 01*****787 秦海丽
7 01*****070 孙毅
8 08*****652 上海瑞度投资有限公司
9 01*****068 李春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5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5 月 3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6 月 1 日。
2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
行送 其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他
股
一、有限售条件
546,516,898 57.21% 546,516,898 546,516,898 1,093,033,796 57.21%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408,715,822 42.79% 408,715,822 408,715,822 817,431,644 42.79%
股份
三、股份总数 955,232,720 100.00% 955,232,720 955,232,720 1,910,465,44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910,465,44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22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号楼 4 楼
咨询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严国庆
咨询电话:021-64822345
传真电话:021-64822236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