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兴包装”)的独立董事,我们通过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关于继
续运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就
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继续运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8,700 万元(其中滁州华艺柔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050 万元,佛山
合信包装有限公司 4,65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有利于发挥公司资金成本效
率,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时间计划作出的,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继续运用非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卢永华 黄健雄 苏伟斌
日期: 2016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