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16-057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
12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0,0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31 日。
三、权益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5月3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31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5月31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 75,000,000 75% 37,500,000 37,500,000 112,500,000 75%
件股份
境内自然人 75,000,000 75% 37,500,000 37,500,000 112,500,000 75%
持股
二、无限售条 25,000,000 25% 12,500,000 12,500,000 37,500,000 25%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100,000,000 100% 50,000,000 50,000,000 150,000,000 100%
七、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实施送(转)后,按新股本 150,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0.35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86-1 号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沈琼
咨询电话:0571-86791320
传真电话:0571-86791113
九、备查文件
1、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