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6-029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16年5月7日发出通知,(详见2016年5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现场会议于2016年5月24日下午14:00在
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3 日—2016 年 5 月 24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1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191,441,8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519,758,400 股的 36.832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191,139,0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774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02,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83%。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9名,代表股份19,933,9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352%。
四、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议案表
决情况如下:
1、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14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461%,反对29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9%;弃权0股,决议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639,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16%;反对29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4784%;弃权0股。
2、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14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461%,反对29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9%;弃权0股,决议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639,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16%;反对29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4784%;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苏宏泉、金高峰两位律师全程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2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2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