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 2016-017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
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的通知和会议资料,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9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定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8 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 2016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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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公
司”)为本公司持股 46%股权的子公司,根据华龙公司《章程》约定,
本公司对其享有控制权。华龙公司注册地址:康定市向阳街 3 号。注
册资本:5,800 万元。经营范围:水利、电力、宾馆、旅游产品投资
开发、各类电力设备及建筑设备租赁,五金,百货批发零售。
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向华龙公司提供借款累计 11,584 万
元,其中三笔共计 9,584 万元将分别于 2016 年 7 月和 2016 年 8 月到
期。鉴于华龙公司现金流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
委托贷款方式逐笔向其提供借款共计 9,584 万元,用于该公司归还到
期借款。每笔借款期限 5 年,借款利率按 5 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
率上浮 10%执行(随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调整),利息按季支付。
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银行委托贷款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授权经
营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陕西省金盾公路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陕西省金盾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公司”)为
本公司控股 75%股权的子公司。注册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朱雀门里保
吉巷小区 25 号 A 段。注册资本:4,100 万元。经营范围:基础设施
的投资、建设、管理;矿产的投资、开发;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房
地产的投资、开发;物资材料的销售;化工原料(易制毒、危险、监
控化学品等专控除外)的生产、销售。金盾公司钒矿项目尚处于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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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阶段,无生产经营现金流入。
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向金盾公司提供借款累计 1,200 万元,
其中一笔 500 万元将于 2016 年 7 月到期。为了维持金盾公司资金周
转,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向其提供两笔
借款共计 740 万元,其中一笔 500 万元用于归还到期借款。每笔借款
期限 5 年,借款利率按 5 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执行(随
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调整),利息按季支付。
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银行委托贷款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授权经
营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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