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168 证券简称:舜喆 B 公告编号:2016-037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五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6
日、201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一五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6-028)和《关于召开二○一五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2016-030)。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二○一五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公司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二○一
五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26 日-2016 年 5 月 27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5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333 号中铁南方总部大厦 1201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会议
文件、备查资料准确完整。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聘任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审计报
酬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除审议上述议案外,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
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
户卡;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三)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168”,投票简称为“舜喆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1 审议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审议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审议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议案 4 审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00
议案 5 审议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
审议关于聘任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议案 6 6.00
构并确定审计报酬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2250045 传真:0755-82251182
联系人:徐巍 邮箱:xw@200168.com
(二)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
出席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O 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
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
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关于聘任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6
机构并确定审计报酬的议案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
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
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
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