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6-005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16,679,28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6 年 4 月 29 日。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 616,679,288 股;
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801,683,074 股。
截至目前,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等相关内容,本
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因公司已实施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
调整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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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1 月 28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0.77 元/股。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不低于 8.29 元/股(计算过程:10.77 元/
股÷1.3=8.2846 元/股≈8.29 元/股)。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26,835,654 股。
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94,886,350 股(计
算过程:226,835,654 股×1.3=294,886,350.20 股≈294,886,350
股)。
三、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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