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所涉及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
式和程序,提名人的资格以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
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我们同意提名王蔚先生、Vage Oganesian
先生、盛刚先生、刘文浩先生、Ariel Poppel 先生、KAH-ONG TAN 先生作为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徐百先生、陶冲先生、罗正英女士为独
立董事候选人。
2、我们已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征得
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第
十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3、我们认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我们同意董事会将上述候选人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