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晶方半导体科 股份 限 司
独立董 候选人声明
本人徐 ,已 分了解并 意由提 人 州晶方半导体科 股份 限 司董
提 第 届董 独立董 候选人 本人 开声明,本人 备独立董 任
职资格,保证 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州晶方半导体科 股份 限 司独立董
独立性的关系, 体声明如
一 本人 备 司 作的 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及
他规范性文件, 五年以 法律 济 管理或者 他履行独立董
职 所必需的工作 验 本人已 据 司高级管理人员 工作指引 及
相关规定 得独立董 资格证书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 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 中 人民共和国 司法 关于董 任职资格的规定
中 人民共和国 员法 关于 员兼任职 的规定
中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 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职或者退 离 休
担任 司 金管理 司独立董 独立监 的通知 的规定
四 中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 关于 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 的规定
五 中国保监 保险 司独立董 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
中国证券业 发 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 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
职 的规定
七 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本人 备独立性, 属于 列情形
一 在 司或者 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直系亲属 要社 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 父母 子女等 要社 关系是指 弟姐妹 岳父母 儿
媳女婿 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 弟姐妹等
直接或间接持 司已发行股份 1%以 或者 司前十 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 直系亲属
在直接或间接持 司已发行股份 5%以 的股东单位或者在
司前五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 直系亲属
四 在 司实 控制人及 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 司及 控股股东或者 各自的 属企业提供 法律 咨
询等服 的人员,包括提供服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 人员
在报告 签 的人员 合 人及 要负 人
在 司及 控股股东或者 各自的 属企业 重大业 往来
的单位任职董 监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 监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 最 一年内曾 前 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他 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 本人无 列 良记录
一 年曾被中国证监 行政处罚
处于被证券交易所 开认定 适合担任 司董 的期间
年曾被证券交易所 开谴 或两次以 通报批评
四 曾任职独立董 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 ,或者未亲自出席
董 的次数占当年董 次数 分之一以
五 曾任职独立董 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 实 符
五 包括 州晶方半导体科 股份 限 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 的境内
司数 未超过五家,本人在 州晶方半导体科 股份 限 司连续任职未
超过 年
本人已 据 海证券交易所 海证券交易所 司独立董 备案
及 工作指引 对本人任职资格进行 实并确认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