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 晶方 半 导体科技股份 有 限公 司
独 立 董事候选人声 明
本 人 陶冲 ,己 充 分 了解 并 同意 由提名人 苏州 晶方 半导体 科技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会 提名为第 三 届董事会独 立 董事候选人 。本人 公开声 明 ,本 人 具备独 立 董事任
职 资格 ,保 证 不存在任 何影 响本人担任 苏州 晶方 半 导体科技股份 有 限公 司独 立 董
事独 立 性 的关系 ,具 体 声 明如 下 :
一 、本人 具各 上 市公司运作 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 关法律 、行政 法规 、规 章及
其他 规范性 文件 ,具 有 五年 以上法 律 、经 济 、财务 、管 理或者 其他 履行独 立 董事
职 责所必 需 的 工 作 经验 。本 人 尚未根据 《上 市公 司高级 管理人 员培训 工 作 指 引》
及相关规 定取得独 立 董事 资格 证 书 。本人 已承诺在本 次提 名后 ,参 加 上 海 证券 交
易所举 办 的最近 一 期独 立 董事 资格 培训 并取得独 立 董事 资格 证 书 。
二 、本 人任 职 资格 符合 下列法律 、行政 法规和 部 门规 章 的要求 :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 司法 》关于董事任 职 资格 的规 定 ;
【二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务 员法 》 关于 公务 员兼任 职务 的规 定 ;
(三 )中 央 纪委 、中央 组织 部 《关于规 范 中管干 部辞 去 公职或 者退 (离 )休
后担任 上 市公 司 、基金 管 理 公 司独 立 董事 、独 立监 事 的通 知 》 的规 定 ;
(四 )中 央 纪委 、教 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 强 高等 学校反腐 倡廉 建设 的意见 》
关于高校领 导班 子成 员兼任 职务 的规 定 ;
(五 )中 国保 监 会 《保 险公 司独 立 董事 管 理 暂行办法 》 的规 定 ;
(六 )中 国证 券 业 协会 《发布 证券研 究报 告执 业规 范 》关于证券 分析 师兼任
职务 的规 定 ;
(七 )其 他 法律 、行政 法规和 部 门规 章规 定 的情形 。
三 、本 人 具各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列情 形 :
(一 )在 上 市公 司或者 其 附属企 业 任 职 的人 员及 其直 系亲属 、主要 社会 关系
(直 系亲 属 是指配
偶 、父母 、子 女等 ;主 要社 会 关系是 指 兄弟姐 妹 、岳父母 、
儿
媳女婿 、 兄弟姐 妹 的配偶 、配偶 的兄 弟姐妹 等 );
(二 )直 接 或 间接
持有上 市公 司 己发行股 份 1%以 上 或 者上 市公 司前十名股
东 中的 自然人股 东及 其直 系亲属 ;
(三 )在 直 接 或 间接
持有 上 市公 司 已发行股 份 5%以 上 的股 东单位或 者在 上
市公 司前 五名股 东单位任 职 的人 员及 其直系 亲属 ;
(四 )在 上 市公 司实 际控 制人及 其 附属 企业 任 职 的人 员 ;
(五 )为 上 市公 司及
其控股股 东或者 其各 自的 附属 企业 提供财 务 、法律 、咨
询等服务 的人 员 ,包 括 提供服 务 的 中介机 构 的项 目组全体人 员 、
各级 复核 人 员 、
在报 告 上签 字 的人 员 、合 伙人及 主要 负责人 ;
(六 )在 与 上 市公 司及
其控股股 东或者其 各 自的附属企业 具有 重大 业 务往 来
的单位 任 职董 事 、监 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 员 ,或 者在 该业 务往来
单位 的控股股 东单
位 诨 任董事 、监 事 或 者 高级管理人 员 ;
(七 )最 近 一 年 内 曾经具
有 前六 项所 列举情形 的人 员 ;
(八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认
定不具 各独 立 性 的情形 。
四、本人无 下列 不 良记录 :
(一 )近 三 年 曾被 中 国证监
会 行政 处 罚 ;
(二 )处 于被 证 券 交 易所 公开认 定为不适 合 担任 上 市公 司董事 的期 间 ;
(三 )近 三 年 曾被证 券交
易所 公开谴 责或两 次 以上通 报批评 ;
(四 )曾 任 职独 立 董事期 ,连
间 续两 次未 出席 董事会会 议 ,或 者 未亲 自出席
董事会 会 议 的次数 占当年 董事会 会 议 次数三 分之 一 以上 ;
(五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
,发 表的独立葶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 、包括 苏州 晶方 半 导体 科 技股份 有 限公 司在 内 ,本 人 兼任独 立
董事 的境 内
上 市公 司数量 未超 过五 家 ,本 人在 苏州 晶方半 导体科 技股份
有 限公 司连 续任 职未
超 过六 年 。
六、本人 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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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培训 工 作 指 引》对本 人任职 资格进 行核实并确认符合 要求 。
本 人保证 上 述 声 明真 实 、完整和准确 ,不 存在任 何虚假 陈述 或 误 导成分 ,本
人完全 明 白做 出虚假 声 明可 能导致 的后果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可依 据本 声 明确认本
人 的任 职 资格 和独 立 性 。
本 人承诺 :在 担任 该 公司独立 董事期 间 ,将 遵 守法律法规 、中 国证 监 会 发布
的规 章 、规定 、通 知 以及 上 海证券 交 易所业 务规则 的要求 ,接 受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的监管 ,确 保有 足够 的时 间和精 力履行职 责 ,做 出独 立 判 断 ,不 受 公 司主要股 东 、
实 际控 制人或者 其他 与 公 司存在 利 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 响 。
本人承诺 :如 本 人任 职后 出现不符合独 立 董事任职 资格情 形 的 ,本 人将 自出
现该等情形 之 日起 30日 内辞 去独 立 董事 职务 。
特此声明。
声 明人 :陶 冲
⒛ 16年 5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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