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汇编)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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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1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4 日下午 14:00;网络
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6 月 14 日至 2016 年 6 月 14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
可以到会参加会议现场投票表决,也可参加网络投票;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
长宁区延安西路 2588 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海纳厅。
三、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裁李丐腾先生
四、审议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五、股东提问,相关人员回答股东的有关问题
六、主持人宣布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监事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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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2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规范
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
定本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截至 2016 年 6 月 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表决方式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一)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1、现场会议参加办法。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
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每一议案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
格中的任选一项,以“√”表示,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未投表决票,视为自动放
弃表决权力,所持的表决权在统计结果中做弃权处理。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应填写《股东问题函》(详见材料 3),
并举手示意工作人员,将所提问题交予相关人员,并进行集中回答。
(二)网络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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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A股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股东如仅对某一项议案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
未参与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并
纳入表决统计。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
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对不符合上述
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三、表决统计及表决结果的确认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员由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组成,其中总监票人 1 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总监票
人和监票人负责出席现场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现场表决结果的报告上签
字,总监票人根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若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委托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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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3
致各位股东:
欢迎出席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热切
盼望您能为公司的发展,留下宝贵的意见或建议。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书面提问方式。请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及您欲提出的问题,记在下面空白处,
举手示意我们的工作人员,使我们可以及时将您的问题转交相关人员,以便在集
中回答问题时,能更有针对性地解答您的问题。谢谢您的合作,并再次感谢您对
公司的关注!
您的意见、建议或问题: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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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4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将原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
区中山街道徐塘街 88-1 号”变更为“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 555 号”。
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
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
第五条 道徐塘街 88-1 号,邮政编码:
东路 555 号,邮政编码:201613。
201603。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有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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