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科电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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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868 股票简称:飞科电器 编号:临 2016-012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5 月 24 日,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

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

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有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42 号”《关于核准上海飞科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43,6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8.03 元,募集资金总额

786,10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8,381,4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727,726,6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全部到位,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2685

号《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个人护理电器松江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17,500.00 17,500.00

2 个人护理电器芜湖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18,500.00 18,500.00

3 研发及管理中心项目 24,000.00 24,000.00

4 个人护理电器检测及调配中心项目 12,800.00 12,800.00

1

合计 72,800.00 72,800.00

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5,305.27万元置换截至2016年4月11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有关事项。截至

2016年5月5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工作,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55,305.27万元;截至2016年4月11日,公司募集资

金余额为17,467.39万元。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

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

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

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

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投资品种

此次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保本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

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四)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策程序

本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

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2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

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

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

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

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

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

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

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关

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

3

本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核

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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