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运激光: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4 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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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16-048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

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黄亮、华为、刘晓磊、

张霞持有的上海致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与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合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

1)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黄亮、华为、刘晓磊、张霞。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黄亮、华为、刘晓磊、张霞合计持有的标

的公司 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标的公司的整体预估值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

协商同意根据金运激光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结果并参考具有证券

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及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结果,协商

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因仅部分交易对方承担业绩承诺义务,交易对方

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在本次交易中的估值存在差异,交易对方及所持

标的公司的股权的暂定估值及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如下表所示:

支付方式

交易股权占所持交 交易股权估值及作 现金支付 股份支付

交易对方

易标的股权比例 价(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 (人民币

元) 万元)

黄亮 70.00% 55,737.50 12,862.50 42,875.00

华为 10.00% 7,962.50 1,837.50 6,125.00

刘晓磊 14.00% 4,410.00 4,410.00 ——

张霞 6.00% 1,890.00 1,890.00 ——

合计 100.00% 70,000.00 21,000.00 49,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

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最低者为基准。具体计算方

式为: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 或 60 或 12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额/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 或 60 或 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量*90%。根据上述计算方式,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为 32.72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以股份支付的交易对价/发行价格(具体

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日期间,如发行价格因公

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而作相应调

整时,股份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交易对价支付安排

股份支付安排:标的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

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对方合计所持标的公司 100%股权过户至

公司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公司用于购买标的资产所发行的股份在标

的公司股权交割完成之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登记至黄亮、华为名下;

现金支付安排:以配套募集资金分期支付人民币 2.1 亿元的现金

对价,若配套募集资金不足则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过渡期间损益

标的公司 2016 年产生的盈利归属上市公司所有,标的公司不得

决议分配 2016 年的利润;如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股权交割日发生亏损,

则由标的公司所有股东承担并以现金方式补足(各股东所承担补足金

额为标的公司的亏损数额乘以其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标的公司的股

权比例),各股东之间相互就本项补足义务向金运激光承担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业绩承诺

黄亮、华为(以下简称“业绩承诺人”)承诺标的公司 2016 年度、

2017 年度、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人民币 6,500 万元和人民币 8,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 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届满后三个月内,公司应

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规则及要求,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

报告。如果业绩承诺期间各会计年度标的公司的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

人已补偿数额(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人已补偿股份数额 ×本次发行

价格+已补偿现金数额),则业绩承诺人还需另行向金运激光补偿差额

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 业绩奖励

若标的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

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人民币 1.2 亿元和人民币 1.4 亿元,则公司同意

将等值于超过部分的 50%的现金支付给标的公司管理层(管理层名单

由公司确定)作为奖励,奖励的现金应用于认购公司的激励股权或员

工持股计划份额(具体以公司届时确定的方案为准),若经公司书面

同意,现金奖励可用于其他合法用途。

若 2016 年至 2021 年期间,对于标的公司利用现有的媒体资源和

广告客户资源为标的公司在三维数字互动广告业务带来的净利润,公

司给予标的公司管理层(管理层名单由公司确定)等值于上述利润

10%的现金奖励。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锁定期

业绩承诺人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12 个月届满以后分以下三批解除锁

定:

第一次解锁条件:(1)本次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 12 个月;(2)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的公司

2016 年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等相关财务指

标达到标准;(3)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

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4)标的公司减值额为

0 或者减值额小于业绩承诺人已补偿金额。

第一次解锁条件满足后,解锁其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的 40%。

若标的公司当年度实现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人承诺净利润或减

值额大于业绩承诺人已补偿数额,则若业绩承诺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履

行利润补偿义务所需补偿的股份数额低于其本期应解锁数额的,则在

其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本期剩余的应解锁股份予以解除锁定。

第二次解锁条件:(1)本次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 24 个月;(2)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的公司

2017 年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等相关财务指

标达到标准;(3)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

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4)标的公司减值额为

0 或者减值额小于业绩承诺人已补偿金额。

第二次解锁条件满足后解锁其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的 40%。

若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人累计承

诺净利润或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人已补偿数额,则业绩承诺人根据本

协议约定履行利润补偿义务所需补偿的股份数额与上一年度履行补

偿义务所需补偿的股份数额合计低于其自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总额

的 80%的,则在其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其截至本年度已补偿股份总

额与其自本次交易所获得股份数额的 80%之间的差额解除锁定

第三次解锁条件:(1)本次股份上市之日起已满 36 个月;(2)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的公司

2018 年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等相关财务指

标达到标准;(3)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

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4)标的公司减值额为

0 或者减值额小于业绩承诺人已补偿金额;(5)业绩承诺人已履行完

毕其根据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全部利润补偿义务。第三次解锁条件满

足后,其自本次交易中取得金运激光的股份所有仍未解锁的股份均予

以解锁。

本次发行结束后,业绩承诺人如果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募集配套资金

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采取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2,000 万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数额/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以下用途:

项 目 投 资 总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额(万元) 资金(万元)

1 支付现金对价 21,000 21,000

数字营销广告服务的技术开发及商业扩展

2 13,000 13,000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 15,000

4 交易税费及中介费用 3,000 3,000

合计 52,000 52,000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优先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

用于数字营销广告服务的技术开发及商业扩展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

低于项目投资金额,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公司以自有资

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可待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其股东以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审议通过了《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收购上海致趣广告有限公司股权事宜的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收

购上海致趣广告有限公司股权事宜的框架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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