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公告编码: 临 2016‐068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问询函》回复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因股东厦门鑫汇贸
易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3 月 7 日起停牌;2016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了有关公告。2016 年 5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
的《关于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7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予以了
公告。2016 年 5 月 18 日、5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上交所问询函回复进展的提示
性公告》,公司股票自 5 月 18 日起继续停牌。
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
了逐项回复,并于 5 月 24 日发布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问询函>回复的公
告》。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二次问询
函》(上证公函【2016】0533 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相关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鉴于公司对上述《二次问询函》尚需
进一步落实并回复,待相关事项完成后发布修订后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相
关文件,公司股票暂不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