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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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6-024 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的

数量为27,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75%;本次实际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

为19,69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172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40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226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2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总

数为 42,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股份总数为 56,000,000 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56,000,000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

股份数量为 42,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承诺内容如下:

1、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钱木水、沈剑巢、朱国良、

周志法、倪赤杭、詹翔承诺

除本次发行中可能因超募而涉及的公开发售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前述限售期满后,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 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此外发行前持股超过 5%的董事和高管钱木水、沈剑巢减持意向和价格

承诺如下:前述锁定期满后,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两年内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 1%。如遇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将遵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交易所规则进行,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上述自然人减持价格和股份

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2、公司股东浙江广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绍兴翔辉五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杭州中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 37 名自然人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发行前持股超过 5%的浙江广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意向为:前述锁定期

满后,所持股份将全部流通和转让,具体减持时将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

则进行,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五)。

2、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7,3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75%;

实际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9,696,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172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除控股股东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之外的 46 名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可解除 因承诺仍需 本次实际解除

股东全称 备注

号 份总数 限售数量 锁定数量 限售数量

1 钱木水 5,933,400 5,933,400 5,373,400 560,000 注(1)

2 沈剑巢 2,790,000 2,790,000 2,230,000 560,000 注(1)

浙江广晋创业

3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4 朱国良 1,860,000 1,860,000 1,860,000 注(2)

绍兴翔辉五期

创业投资合伙

5 1,629,600 1,629,600 1,629,600

企业(有限合

伙)

6 周志法 1,302,000 1,302,000 1,302,000 注(2)

杭州中鼎创业

7 投资合伙企业 1,226,000 1,226,000 1,226,000

(有限合伙)

8 童建成 900,000 900,000 900,000

9 沈建林 900,000 900,000 900,000

10 叶兴法 744,000 744,000 744,000

11 沈柳生 600,000 600,000 600,000

12 陈培炎 600,000 600,000 600,000

13 詹翔 450,000 450,000 450,000 注(2)

14 孔红红 405,000 405,000 405,000

15 倪赤杭 375,000 375,000 375,000 注(2)

16 裘孝纲 375,000 375,000 375,000

17 庞金火 300,000 300,000 300,000

18 孙晓峰 300,000 300,000 300,000

19 方震霄 300,000 300,000 300,000

20 杜卫祥 300,000 300,000 300,000

21 陈刚 300,000 300,000 300,000

22 王春雷 300,000 300,000 300,000

23 谢筱敏 300,000 300,000 300,000

24 俞国娟 300,000 300,000 300,000

25 王华刚 300,000 300,000 300,000

26 缪丽华 300,000 300,000 300,000

27 高志贤 232,500 232,500 232,500

28 李墨林 195,000 195,000 195,000

29 占真木 172,500 172,500 172,500

30 韩鹏 150,000 150,000 150,000

31 陈华 135,000 135,000 135,000

32 田利洪 112,500 112,500 112,500

33 陆白玉 90,000 90,000 90,000

34 董焕民 90,000 90,000 90,000

35 王连波 75,000 75,000 75,000

36 金兴荣 75,000 75,000 75,000

37 李春华 75,000 75,000 75,000

38 董丽娟 75,000 75,000 75,000

39 马卫星 75,000 75,000 75,000

40 毛国祥 60,000 60,000 60,000

41 宋子钦 52,500 52,500 52,500

42 孔盈盈 15,000 15,000 15,000

43 朱传林 7,500 7,500 7,500

44 吴介华 7,500 7,500 7,500

45 朱玲芝 7,500 7,500 7,500

46 李虹 7,500 7,500 7,500

合 计 27,300,000 27,300,000 7,603,400 19,696,600

注:(1)钱木水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剑巢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股

份减持承诺,本次限售股解禁后,上述股东本次实际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将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朱国良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志法为公司财务总监,詹翔为公司

监事,倪赤杭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次限售股解禁后,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

量的 75%仍将继续锁定。

5、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

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

时间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有

该部分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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