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瑞仪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3 18: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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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5 证券简称:天瑞仪器 公告编号:2016-025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

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年

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04 月 22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5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6 年 5 月 23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6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山市玉山镇中华园西路 1888 号天瑞大厦八楼会议

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118,168,6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1.1819%。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施敏和李伟一律师见证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103,255,09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4.722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913,57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459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召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 103,255,09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 14,408,728 股,反对 0 股,弃权 504,850 股。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7,663,82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72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504,8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2%。

(二)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 103,255,09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 14,408,728 股,反对 0 股,弃权 504,850 股。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7,663,82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72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504,8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2%。

(三)审议通过《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 103,255,09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 14,408,728 股,反对 0 股,弃权 504,850 股。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7,663,82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72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504,8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2%。

(四)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 103,255,09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 14,408,728 股,反对 0 股,弃权 504,850 股。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7,663,82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72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504,8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2%。

(五)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 103,255,09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 14,913,578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18,168,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4,913,5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 103,255,09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 14,408,728 股,反对 0 股,弃权 504,850 股。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7,663,82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72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504,8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4,408,7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4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504,8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52%。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 103,255,09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 14,913,578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18,168,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4,913,5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 103,255,09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 14,408,728 股,反对 504,850 股,弃权 0 股。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7,663,82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728%;反对 504,8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4,408,7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48%;反对 504,85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

更的议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 103,255,09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 14,408,728 股,反对 0 股,弃权 504,850 股。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7,663,82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72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504,8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施敏和李伟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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