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
达。本次会议由胡镇南主席召集,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监事会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别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 201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议案》。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行权价格
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投票结果:3 票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
的议案》。(投票结果:3 票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6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及激励对象
名单与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投票结果:3 票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经调整,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 423 名激励对
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最近三年内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投票结果:3 票
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监事会核查,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作为激励
对象。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5 月
23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43.7 万份股票期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
报告的议案》。(投票结果:3 票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
4.1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省广先锋(青岛)广告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3 票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
4.2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广州蓝门数字营销顾问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的议
案》(投票结果:3 票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
4.3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上海晋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的议案》(投
票结果:3 票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批准上述三
家公司的前次评估报告。由于前次评估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因此,公司委托广
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对上述三家公司重新出具评估报告书。以上议案
的具体内容刊载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评估报告书》(中广信评报字【2016】第 241
号)、《评估报告书》(中广信评报字【2016】第 242 号)、《评估报告书》(中广信
评报字【2016】第 145 号)。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刊载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