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6-026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6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
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10.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4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80,0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
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
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
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
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78 王耀方
2 00*****119 赵刚
3 00*****550 蒋建平
4 01*****212 周冠新
5 01*****376 刘军
6 01*****284 邹少波
7 01*****441 蒋文群
8 00*****360 叶鸿萍
9 01*****937 张铸青
10 00*****011 范泳
11 01*****122 王轲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
股份性质 比例 行 送 其 比例
数量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 新 股 他 (%)
股
一、限售流通股
233,220,571 36.44 0 0 233,220,571 0 233,220,571 466,441,142 36.44
(或非流通股)
01 首发后个人
220,000,000 34.38 0 0 220,000,000 0 220,000,000 440,000,000 34.38
类限售股
04 高管锁定股 13,220,571 2.07 0 0 13,220,571 0 13,220,571 26,441,142 2.07
二、无限售流通
406,779,429 63.56 0 0 406,779,429 0 406,779,429 813,558,858 63.56
股
其中未托管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数
三、总股本 640,000,000 100.00 0 0 640,000,000 0 640,000,000 1,280,0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280,000,000 股摊薄计算,
201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087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90号;
咨询联系人:蒋文群、丁赛君
咨询电话: 0519-85156003
传真电话:0519-85156029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2.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
决议;
3.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