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6-045 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5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 8 号长江隧道公司管理
大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7,283,5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0.2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贤兵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
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凃立俊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刘宁、孙丽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27,270,592 99.997 13,000 0.003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投票表决,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宝顺、詹曼、温莉莉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具有
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