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 0 2 5 2 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 0 1 6 -0 3 4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推动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桥起重”、“公司”)战略
转型升级,公司与株洲市天元区保障住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障住房开发”)、
深圳市中科利亨车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利亨”)、株洲市规划设计院(以下
简称“规划设计院”)拟共同投资 5000 万元在株洲设立湖南天桥利亨停车装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桥利亨”)。其中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不超过 2500 万元,占天桥利
亨注册资本的 50%(含天桥利亨管理层预留份额,在管理层明确前,由公司认缴,在管
理层明确后,由公司让渡管理层认缴,管理层认缴总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投资各方于 2016 年 5 月 22 日签署了《湖南天桥利亨停车装备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书》。本次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各方情况介绍
1、株洲市天元区保障住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耀辉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住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 1 号高新大厦 11 楼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基础设施的配套开发、
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政策允许的城镇化建设及安居工程项目的投资,
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深圳市中科利亨车库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健鸣
注册资本:7000 万元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花源科技创新园主楼 513
主营业务:钢结构立体车库、立体仓库的设计、技术开发与上门安装;智能自动立
体车库、物流输送机械及配件的技术开发、设计与销售等。
3、株洲市规划设计院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李良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住所:河西桥头北侧
主营业务: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
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
程设计专项乙级;城市规划及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咨询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给
排水)咨询丙级;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勘察;上述业务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等。
三、投资标的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天桥利亨停车装备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株洲高新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停车装备与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向停车项
目进行投资;对所投资产进行管理;停车服务;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以工商登记为准)。
2、出资方式
天桥利亨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由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天桥起重、保障房开
发建设、规划设计院分两期出资:首期出资时间为天桥利亨成立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认
缴出资额的 50%存入指定账户,完成首期出资;第二期出资时间为天桥利亨成立之日起
六个月内,将认缴出资额的 50%存入指定账户,完成全部出资。
中科利亨出资时间为天桥利享成立之日起二个月内,为一次性出资。
3、天桥利亨股权结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情况
出资 出资金额 出资
序号 股东名称
方式 (万元) 比例
1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含管理层预留份额) 现金 2500 50%
2 株洲市天元区保障住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现金 1100 22%
3 深圳市中科利亨车库设备有限公司 现金 1000 20%
4 株洲市规划设计院 现金 400 8%
合计 — 5000 100%
四、发起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天桥利亨组织结构
天桥利亨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提名 4 名,保障房开发建设提名 1 名,
中科利亨提名 1 名,规划设计院提名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人选由公司提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天桥利亨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
(二)独占许可权
1、天桥利亨成立后二个月内,天桥利亨向中科利亨购买智能立体车库的全部知识
产权(专利)独占许可权,独占许可权的授权区域包括:湖南省、江西省、新疆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等省自治区。
2、中科利亨向天桥利亨出售智能立体车库的全部知识产权(专利)独占许可权所
取得现金收入,全部作为中科利亨对天桥利亨发起成立的出资,不得挪作他用。
3、本协议生效后,原则上,中科利亨不得以任何形式授权第三方拥有智能立体车
库知识产权(专利)的独占许可权。若中科利亨需要授权第三方拥有智能立体车库知识
产权(专利)独占许可权,应当与天桥利亨和其他发起人协商。
4、关于天桥利亨向中科利亨购买智能立体车库全部知识产权(专利)独占许可权
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予以明确。
(三)天桥利亨运营
1、天桥利亨运营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指在天桥利亨成立后,未取得智能立
体车库的设计、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资质的期间;第二阶段是指天桥利亨取得智能立
体车库的设计、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资质后。
2、运营第一阶段:
(1)因天桥利亨不具备相关资质,由中科利亨授权委托天桥利亨作为代理人或采
取联合投标的形式参与项目投标。
(2)投标过程中,中科利亨积极帮助天桥利亨完成项目投标工作,负责项目投标
文件的编制。
(3)项目中标后,按经天桥利亨审核认可的预算成本价,向中科利亨整体采购智
能立体车库,中科利亨按预算成本价向天桥起重采购(或委托加工)智能立体车库(部
分。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科利亨应向天桥利亨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技术人
员,辅导天桥利亨取得相关许可资质,最终让天桥利亨具备独立设计、生产、销售和维
护智能立体车库的资质和能力。
(5)在第一阶段,天桥利亨向中科利亨整体采购任何类型的智能立体车库,均无
需向中科利亨支付技术服务费。
3、运营第二阶段:
(1)天桥利亨取得智能立体车库设计、生产、销售相关许可资质后,作为法人独
立运营。
(2)天桥利亨技术人员独立承担智能立体车库的设计、生产、销售、维护等工作。
若天桥利亨技术人员无法独立承担智能立体车库的设计、生产、销售、维护等技术工作,
则中科利亨应继续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并培训技术人员使之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在此
期间,除差旅费外天桥利亨不另行收取技术服务费。
(3)天桥利亨要加强新产品、新技术、新市场的开发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
(4)中科利亨对天桥利亨的智能立体车库技术的升级换代,免费提供后续研发服
务。
(5)技术服务费的收取:在第二阶段,若天桥利亨中标项目涉及到“智能化多出
入口塔式停车项目”,其新技术开发、控制及管理软件的编制和设备调式仍由中科利亨
负责,天桥利亨派技术人员配合调试,中科利亨收取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天桥利
亨成立起三年内,智能化多出入口塔式停车项目”中标合同的累计车位在 2000 个以内,
中科利亨向天桥利亨按中标合同金额(不含税)的 8%收取服务费;累计车位在 2000 个
以上(含 2000 个),中科利亨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由 8%降至 5%。
4、在独占许可区域外,天桥利亨对某个项目确有业务资源而中科利亨尚未深入涉
及,在与中科利亨无冲突的情形下,中科利亨应当同意天桥利亨就该具体项目签订单个
项目授权合作协议。
5、天桥利亨在独占许可区域外另设新公司需与中科利亨协商沟通;若中科利亨在
其区域项目上需要天桥利亨协助,则天桥利亨应积极配合支持。
(四)其他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获各方董事会或有
权部门批准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与投资各方共同投资设立天桥利亨,借鉴公司在高端工业装备制造领域
的经验,发挥投资各方在技术、产品、渠道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
推动公司在立体停车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同
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及抵抗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可能面临着市场、行业、资质、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
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能力,不断提高
专业能力和服务能力,加强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经营。
六、其他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在公司履行董事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3 日